江西川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史立文诉被申请人江西川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案号:洪劳人仲案字〔2024〕第2204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用工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申请人支付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14000元(每月工资7000元)(2022.6.15-2023.8.8)。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2年5月到2023年8月10日拖欠的工资24500元。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5000元(2022.5.15-2023.8.10)。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委采取直接送达、仲裁专递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的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的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未提交答辩材料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本委定于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在B204室仲裁庭(地址: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百度百科】@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2楼B204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附件:1.答辩通知书
2.举证通知书
沙巴体育_沙巴体育app-【百度百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